-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规取消了“倍数折算”,本罪定罪量刑标准参照受贿罪执行:三万元、二十万元、三百万元。
- 主体是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;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按受贿罪处理,量刑显著更重。
- 核心行为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。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、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,也以本罪论处。
- 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、真诚悔罪、积极退赃的,法律规定了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空间。
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三条
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;数额巨大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违反国家规定,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归个人所有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量刑档次
- 数额较大(三万元以上):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(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标准)
- 数额巨大(二十万元以上):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
- 数额特别巨大(三百万元以上):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(受贿罪最高可至死刑,本罪最高为无期徒刑)
标准与认定要点
- 2026 年 5 月 1 日起,本罪定罪量刑标准参照受贿罪执行,“数额较大”三万元、“数额巨大”二十万元、“数额特别巨大”三百万元;
- 此前依据 2016 年司法解释的倍数折算规则,本罪“数额较大”为六万元、“数额巨大”为一百万元,现已不再适用;
- 索取他人财物的,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到利益,只要承诺、默许谋取利益即可;收受型受贿则需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;
- 财物范围包括货币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,形式不限于现金,也包括折扣、装修、旅游费用、股权与预期收益等;
-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、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,直接依本罪处理。
新规同时完善了特定财物真伪鉴定、价格认定以及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等规则,对新型隐性腐败的认定标准更为明确。
实务中常见的争议点
- 主体是非国有公司、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,含受单位委托从事经营管理的人员;
- 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”是指利用本人主管、负责、承办某项事务的职权或便利条件;
- “为他人谋取利益”包括承诺、实施、实现三个阶段,只要具备其中之一即可构成;
- 正常的人情往来与受贿的界限,通常结合双方关系、往来金额、是否与职务行为关联、是否具有对价性综合判断。
常见情形
采购与供应链环节
收取供应商回扣、“进场费”、“返点”。此类案件中,供应商的账目记录往往是最直接的证据来源。
销售与渠道环节
为经销商、代理商在价格、账期、政策上提供便利后收取好处费。是否属于职务行为、好处费是否归个人,是基本争点。
业务审核与资源分配
在资质审核、名额分配、合作方选择中收受财物。此类案件对“为他人谋取利益”的证明要求较低,承诺或默许即可成立。
变相利益输送
以借款、投资分红、明显低价交易、报销私人费用等名义收受利益。新规对预期收益型受贿的数额认定作了细化,这类形式的风险明显上升。
办案流程与各阶段的工作重点
尽早判断性质
先分清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,这一步直接决定量刑档次与办案机关(前者通常由监察机关调查)。
侦查阶段
律师会见了解款项性质、来源、往来背景与是否与职务相关;梳理正常业务往来的证据;在提起公诉前把握如实供述、退赃的时点。
审查起诉阶段
阅卷核对数额认定,特别是财产性利益与预期收益的计算方式;对属于正常民事往来或借贷关系的部分提出异议;争取从宽处理。
审判阶段
围绕数额、谋利要件的证明、退赃与认罪认罚等情节发表辩护意见;对企业客户同步推进内部合规整改。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常见问题
2026 年新规之后,三万元就要入刑了吗?
两高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,本罪定罪量刑标准参照受贿罪执行,“数额较大”起点为三万元。
这意味着过去六万元以下可能不进入刑事程序的情形,现在依法具备追诉条件。对于行为发生在 2026 年 5 月 1 日之前的案件,如何适用涉及从旧兼从轻规则,需要结合具体时间节点判断。
正常的人情往来会不会被当成受贿?
区分的关键在于是否与职务行为具有对价关系。通常会综合考察双方是否存在业务往来与利益关联、往来金额是否明显超出正常人情范围、收受时间是否与具体业务节点吻合、是否有对应的请托事项。
因此,保留往来的背景材料、说明双方关系与款项性质,是这类案件中非常重要的辩护工作。仅凭口头解释,通常不足以改变认定。
钱没有自己拿,给了家人或朋友,还算吗?
数额认定以实际收受的财物为准。要求或者授意请托人将财物交给第三人(包括近亲属、特定关系人)的,通常计入本人受贿数额。
实践中,还存在以他人名义持有、代持股权等方式隐藏利益的情形。新规对预期收益型与特定财物的认定规则作了细化,此类安排的抗辩难度明显提高。
已经离职了,还会被追究吗?
离职不影响刑事责任,追诉时效取决于行为对应的法定最高刑。
需要注意的是,离职后收受在职期间约定的财物,仍可能认定为本罪。反过来,如果款项与职务行为无关、系离职后的正常商业合作所得,则应当与受贿区分开来。
企业发现员工收回扣,应该怎么做?
企业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,同时做好内部调查证据的固定与保全;对涉及采购、财务、审批等岗位的管理漏洞进行合规整改。
从刑事辩护角度看,涉案企业同步开展合规整改、建立内部反舞弊机制,有助于在单位层面的处理中争取从宽。具体路径应结合案件进展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