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要点
  • 本页是两份可直接打印使用的清单:申请执行材料清单、拒执罪控告材料清单。
  • 另附一份财产线索自查表,用于在递交申请前把线索整理成法院可用的形式。
  • 材料齐全与否直接影响立案速度与后续措施能否启动,建议逐项对照勾选。

清单一:申请执行材料

前往法院立案窗口或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提交,建议同时准备纸质件与扫描件。

清单二:拒执罪控告/移送材料

向执行法院申请移送,或向公安机关控告,材料结构基本相同,建议按四组归档并编制目录。

第一组:执行基础材料

生效判决书/调解书、生效证明、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、执行案号、财产报告令及送达回证、限制消费令、失信决定书、罚款决定书、拘留决定书。

第二组:有能力执行的证据

工资或经营流水、纳税记录、社保缴纳记录、房产与车辆登记、股权登记、经营场所照片与租赁合同、招聘信息、招投标记录、对外投资信息。

第三组:拒不执行的证据

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财产报告、法院询问笔录、拒不腾房通知与现场记录、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消费凭证、拒接电话与拒收文书的记录。

第四组:转移处分财产的证据

不动产过户档案(时间、价格、受让人)、银行流水大额转出记录、股权变更登记、离婚协议与财产分割条款、关联公司往来账、虚假诉讼或虚假仲裁的裁判文书。

材料整理建议:每组单独装订、编制页码与目录,重要证据另附一页「证据说明」,写明证明目的。公安与法院审查时最怕的是厚厚一叠没有重点的材料。

清单三:财产线索自查表

在申请执行前先自查一遍,把「我知道的」变成「法院能查的」:

使用建议

  1. 先对照清单一把申请执行材料备齐,避免因材料不全被退回补正——补正一次通常多花一到两周。
  2. 立案后立即提交清单三的财产线索,不要等法院查控结果。线索越具体,查控越有针对性。
  3. 同步开始整理清单二的材料。拒执罪的关键在证据,而证据多数在诉讼阶段就已形成,越早固定越好。
  4. 所有材料留存扫描件与递交回执,后续申请拘留、移送、控告时都要重复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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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内容为一般性法律信息整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(2023 年修正)、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24〕13 号,2024 年 12 月 1 日施行)编写。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,也不构成对办案结果的任何承诺。执行措施是否采取、刑事立案是否成立,均由人民法院、公安机关依法独立判断。具体案件请致电 13424198686 由执业律师结合案情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