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要点
- 本页是两份可直接打印使用的清单:申请执行材料清单、拒执罪控告材料清单。
- 另附一份财产线索自查表,用于在递交申请前把线索整理成法院可用的形式。
- 材料齐全与否直接影响立案速度与后续措施能否启动,建议逐项对照勾选。
清单一:申请执行材料
前往法院立案窗口或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提交,建议同时准备纸质件与扫描件。
- □ 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(判决书/调解书/仲裁裁决书/公证债权文书)
- □ 生效证明(向作出裁判的法院申请开具;二审判决送达即生效,可免)
- □ 执行申请书(写明执行标的、利息计算方式、被执行人信息、财产线索)
- □ 申请人身份材料:个人身份证复印件;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
- □ 授权委托书、律师事务所函、律师执业证复印件(委托律师时)
- □ 被执行人身份信息:个人身份证号/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住所地、联系方式
- □ 财产线索清单(见下方清单三)
- □ 送达地址确认书
- □ 收款账户信息(用于执行款发放)
清单二:拒执罪控告/移送材料
向执行法院申请移送,或向公安机关控告,材料结构基本相同,建议按四组归档并编制目录。
第一组:执行基础材料
生效判决书/调解书、生效证明、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、执行案号、财产报告令及送达回证、限制消费令、失信决定书、罚款决定书、拘留决定书。
第二组:有能力执行的证据
工资或经营流水、纳税记录、社保缴纳记录、房产与车辆登记、股权登记、经营场所照片与租赁合同、招聘信息、招投标记录、对外投资信息。
第三组:拒不执行的证据
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财产报告、法院询问笔录、拒不腾房通知与现场记录、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消费凭证、拒接电话与拒收文书的记录。
第四组:转移处分财产的证据
不动产过户档案(时间、价格、受让人)、银行流水大额转出记录、股权变更登记、离婚协议与财产分割条款、关联公司往来账、虚假诉讼或虚假仲裁的裁判文书。
材料整理建议:每组单独装订、编制页码与目录,重要证据另附一页「证据说明」,写明证明目的。公安与法院审查时最怕的是厚厚一叠没有重点的材料。
清单三:财产线索自查表
在申请执行前先自查一遍,把「我知道的」变成「法院能查的」:
- □ 银行账户:开户行、账号(可从合同、发票、转账记录中找到)
- □ 网络支付:微信、支付宝账号与绑定手机号
- □ 不动产:房产坐落、产权证号、登记时间
- □ 车辆:车牌号、车型、经常停放位置
- □ 股权:公司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持股比例
- □ 经营实体:门店地址、经营名称、实际控制人
- □ 应收账款:对方客户名称、合同金额、付款节点
- □ 到期债权:借给他人的款项、租赁收入
- □ 婚姻状况:是否离婚、离婚时间、财产分割情况
- □ 工作单位:社保缴纳单位、公积金缴纳记录
- □ 高消费迹象:出行方式、住宿档次、子女就读学校
- □ 保险与理财:保单号、投保人、现金价值
使用建议
- 先对照清单一把申请执行材料备齐,避免因材料不全被退回补正——补正一次通常多花一到两周。
- 立案后立即提交清单三的财产线索,不要等法院查控结果。线索越具体,查控越有针对性。
- 同步开始整理清单二的材料。拒执罪的关键在证据,而证据多数在诉讼阶段就已形成,越早固定越好。
- 所有材料留存扫描件与递交回执,后续申请拘留、移送、控告时都要重复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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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内容为一般性法律信息整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(2023 年修正)、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〔2024〕13 号,2024 年 12 月 1 日施行)编写。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,也不构成对办案结果的任何承诺。执行措施是否采取、刑事立案是否成立,均由人民法院、公安机关依法独立判断。具体案件请致电 13424198686 由执业律师结合案情分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