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所合伙人,参与刑事案件的会见、阅卷、法律文书起草与出庭工作。

律所合伙人,2024年4月经广东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至本所执业,执业年限较长。参与刑事案件的会见、阅卷、法律文书起草与出庭工作。
律师执业规范明确禁止对办案结果作出承诺,本站也不发布未经核实或未获授权公开的案件信息。本页只公示执业信息与工作方向,不构成对任何案件结果的承诺或暗示。
如需就该律师的承办方向进行咨询,请通过联系咨询页留言,由本所统一接待并安排承办律师。律师个人的联系方式不在本页公开。委托时会在委托合同中明确承办律师;如需变更承办律师,我们会事先告知并说明理由。
在执业规范上,律师的辩护权与义务是相同的,不存在等级上的差别。区别主要在于承办经验、精力投入与团队支持方式。
本所刑事案件由主办律师负责,重大案件会安排团队讨论,合伙人律师同样直接办理案件、直接会见当事人。
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,辩护律师可以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。案卷通常包括诉讼文书、证据材料与技术性鉴定意见等。
阅卷是形成辩护意见的基础。我们会把需要与当事人核对的关键内容整理后,在会见时逐项确认。
律师提交的书面法律意见是办案机关了解辩护意见的正式渠道,我们会针对事实认定、证据采信、法律适用与量刑情节提出具体意见并附依据。
是否采纳由办案机关依法决定,我们不承诺结果。但把意见及时、完整、有依据地提交,是辩护工作必须做到的部分。
说明涉嫌罪名与目前所处阶段,由执业律师结合案情分析,不承诺任何办案结果。
新桦律师事务所 · 134241986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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