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要点
  • 第一次见律师带上四样材料:《拘留通知书》(或逮捕通知书)、亲属关系证明、按时间顺序写的案情线、特殊情况说明。
  • 当面应问清:承办律师是谁、各阶段分别做什么、收费构成与签约主体,并要求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合同。
  • 凡承诺办案结果、宣示“有关系”的,一律不是合格的刑辩律师,请直接离开。
  • 当事人在押的,家属可依《刑事诉讼法》第 34 条代为委托辩护人。

家属来找律师时,往往情绪处在最不稳的时候,能讲清楚的信息很有限。带上下面这些东西,半小时的沟通能顶两小时。

四样必备材料

1.《拘留通知书》(或逮捕通知书)

这是委托律师、安排会见的基础文件。上面载明了涉嫌罪名、办案单位和羁押的看守所。如果连通知书都没收到,先向办案单位核实确认。

2. 亲属关系证明

犯罪嫌疑人在押的,可以由其监护人、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(《刑事诉讼法》第34条)。户口本、结婚证、出生医学证明等,能证明你们的关系即可。

3. 一条按时间顺序写的案情线

不用长,按"什么时候、发生了什么、人是什么时候被带走的"写下来即可。时间线能帮律师快速判断案件阶段和争点,比情绪化的口述有效得多。

4. 特殊情况说明

当事人是否怀孕、哺乳、患有严重疾病、是否未成年人、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等。这些直接影响强制措施的适用和辩护策略。

当面该问律师的几个问题

该警惕的信号

委托是双向选择。一位靠谱的刑辩律师会如实告知案件风险,而不是只挑你爱听的说;会把丑话说在前面,而不是拍胸脯。如果对面只会给你确定性,请换一家。
本文内容为一般性法律信息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个案请致电 13424198686 由执业律师结合案情分析。